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审批表
出租出借单位(盖章): 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
资产名称 | 资产坐落地点 | |||
资产价值(元) | 管理责任人 | |||
经办人及电话 | ||||
资产详细内容及目前使用状况: | ||||
二、资产出租出借方式、范围内容、期限以及拟定租金等: | ||||
资产出租出借单位、部门意见 | 保证完成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的前提下: 单位、部门负责人签字: | |||
资产管理处意见 | ||||
分管资产 院领导意见 | ||||
学院意见 | ||||
注:“学院意见”栏由院长签署审批意见,其中按规定提请学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、院务会审议的,应提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、院务会会议纪要原件。
